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是一个新型的学院。香港大学法学院成立2005 年, 香港中文大学是继香港大学,城市大学之后第三个开启法律专业的学校。香港中文大学的法学系虽然成立于2005 年,但是其教育体系之完备,教学质量之优秀,也是很快跃居香港,内地和整个亚太地区的法学院之前列。在香港中文大学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的基础上,法学院教育体系着重多元性,学术性教学为导向。学院立足一个重要的价值取向点,即教学以扩展学生心智为主,而非单纯作为职业技术训练的性质。这符合香港文化传承和普通法为继承脉络的原则。
伴随着香港中文大学文化成果以及法学教育体系中心的不断改善,法学院兼容普通法,中国大陆法以及其他重要习惯法,推广正义和维护法律规则。法学研究领域的知名学者们为学院营造了一个充满活力而又不失严谨的学术氛围。学院鼓励学生们去发展一种深入且具有可批评性的法学理论与实践素质。法学院将为学生们提供一种适应性广泛且具有职业技能的法学教育,无论是香港还是其他地方的法律职业和法律传统都将在这个领域中被广泛深入的研究,这将扩大法学院的研究范围,且促进香港法学的发展。
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培养院内学生的法学职业技能和思维能力。这些能力将可能使他们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并且扩宽他们的视野,呈现给他们不同的法学价值观念,这包括香港,中国内地和亚太地区以及更宽的全球环境。学生被鼓励探寻在法律规则后面的更深入的特殊价值,这是为了获取更多可支配的能力和技术资源。拥有这些技能的学生可以处理诸如商业等其他公共服务业中最广泛的问题,从而更好的体现法律价值,服务于社会。
法学院被定义为研究和培养杰出法律人才的中心。法学院独立的研究与运作可以保证最先进的法学观念的传播,更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维技能,激发他们的潜质。同时学院鼓励学生发展个人的职业目标,使他们对所熟知的专业领域作出贡献。毕业生将具有严谨的思维能力和道德价值观,并能更好的适应香港,中国内地乃至国际的法学环境变化,并且能够胜任政府,商界以及公共事务管理中的领导者角色。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最主要将致力培养理解如何将普通法和中国文化融入并适应当代社会发展的法律人才。